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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國小教務處」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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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新生入學(115學年度版-20260206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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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務處
2. 教學組
2-1 學期成績評量命題審題機制
3. 註設組
3-1 新生入學(115學年度版-20260206修正)
3-2 轉學相關
3-3 編班相關
3-4 申請相關
3-4-1 成績證明
3-4-2 特殊身份學生申請減免說明
3-5 獎助學金
3-5-1 教育部低收入戶學產基金
3-5-2 原住民身份學生
3-5-2-1 原住民學用金
3-5-2-2 原住民優秀獎學金
3-5-2-3 原住民獎助學金
3-5-3 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
3-5-3-1 寶佳新住民子女教育獎學金
3-5-4 校外各種獎助學金資訊
3-5-4-1 富邦慈善基金會-用愛心做朋友2.0
3-5-4-2 靈鷲山普仁獎
3-5-4-3 行天宮助學金
3-5-4-4 友達永續素養獎學金
3-5-4-5 罕見疾病獎助學金
3-5-4-6 重症兒童關懷協會獎學金
3-5-4-7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3-5-4-8 實踐禪心協會獎助金
3-5-4-9 德慈基金會清寒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
3-5-5 急難救助學金
3-5-5-1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114-2)
3-5-5-2 三久道心基金會補助
3-5-5-3 一貫道慈善公德會清寒獎助學金
3-5-5-4 行天宮急難救助金
3-5-5-5 台灣世界展望會兒童資助計畫
3-5-5-6 墨仙社福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
3-5-5-7 實踐禪心急難救助金
3-5-6 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3-5-7 臺南市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金
3-5-8 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
3-6 在家自學
4. 資訊網管
3-3 編班相關
石門國小教務處 ======= [
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
](https://web.smes.tn.edu.tw/uploads/tad_book3/file/Senna/%E8%BD%89%E5%AD%B8%E8%A6%81%E9%BB%9E.pdf)
**
(113年12月起生效)
**
辦理轉入時應準備之文件
:請持下列文件洽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
辦妥遷徙之戶籍證明文件
(學生戶籍必須在
本校學區
內)。 -
原就讀學校
之
轉學證明書
及
通知單
。 - 父母或監護人的
身分證
,以確認是否為學生家長。 -
建議
父母親帶學生本人至校親自辦理。 - 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應出具
委託書
,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 依「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8點第1項第4款: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本市就業**且子女設籍本市者
,得申請轉入工作地所屬學區之非總量管制學校就讀,並須
檢附在職證明、勞健保投保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
。
轉入手續
: - 114學年度起採學區制,
戶籍在本校學區內
才可轉入。 - 學生學籍遷入本校學區後,先向教務處註冊組確認該學年是否有缺額,或至
[
臺南市國小學籍子系統
](https://std.tn.edu.tw/SIS/AnonyQuery/SchoolStat.aspx)
查詢學校即時學生人數。(確定該學年有缺額後,家長
攜帶入學學童、戶口名簿、父母(或監護人)身分證、轉學證明書及回報通知單
至學校辦理學籍轉入。) - 註冊組按新進學生轉入規定,將新進學生由電腦編入新班級。 ※新進學生依臺南市編班實施要點規定以電腦編入班級,無法選班。 ※由本校轉出之舊生,除原班級已額滿外,一律編入原班級。 - 註冊組編寫學生學號,並通知級任老師。 - 註冊組將
回報通知單寄回原學校
,請原學校將
學生學籍及輔導資料
寄送本校。
辦理學生轉出
: -
辦妥遷徙之戶籍證明文件
。 - 監護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
身分證正本
。 ※雙親監護:父母雙方之身分證正本、
印章
。倘父母其中一方無法親辦時,務必填寫「[
轉學委託書
](https://web.smes.tn.edu.tw/uploads/tad_book3/file/Senna/%E8%87%BA%E5%8D%97%E5%B8%82%E5%9C%8B%E6%B0%91%E4%B8%AD%E5%B0%8F%E5%AD%B8%E5%AD%B8%E7%94%9F%E8%BD%89%E5%AD%B8%E5%A7%94%E8%A8%97%E6%9B%B8only.pdf)」。 ※單方監護:已辦妥監護登記並
載明監護人之戶籍謄本
。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印章
。
辦理轉出流程
: - 家長應
先告知級任老師
並親自到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填寫「[
轉學申請書
](https://web.smes.tn.edu.tw/uploads/tad_book3/file/Senna/%E8%87%BA%E5%8D%97%E5%B8%82%E5%9C%8B%E6%B0%91%E4%B8%AD%E5%B0%8F%E5%AD%B8%E5%AD%B8%E7%94%9F%E8%BD%89%E5%AD%B8%E7%94%B3%E8%AB%8B%E5%8F%8A%E5%A7%94%E8%A8%97%E6%9B%B8.pdf)」,辦理轉學申請。 - 學生家長攜
帶轉學證明書、
辦妥遷徙之戶籍證明文件
及
回報通知單
於三天內前往
新轉入學校
辦理學生轉入。 - 註冊組在收到通知單後,向相關人員收取
學生之學籍資料卡、輔導記錄表、健康檢查記錄卡
並
影印留檔
,並將學生資料正本寄送至新轉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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