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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2年4月21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120218123A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
(一)年度招生:112年5月1日至5月20日,申請對象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9年級學生。
(二)請將相關資料備齊並逕寄至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三、招生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基隆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基隆市慈輝班,連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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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46851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及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中央輔導團以「尊重多元、精彩綻放」為軸線,設計簡報與學習單,請鼓勵貴校教師透過課程或班級活動等適當時機向學生宣導。
三、旨揭簡報及學習單分別掛載於下列網站:
(一)高中教育階段(含特殊教育)掛載於本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https://gender.nhes.edu.tw/ )。
(二)國中及國小(分低、中、高年級)教育階段掛載於本署「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CIRN)」(ht... 觀看完整文章
學生服裝之規定:
1.本校學生穿著以制服為主,逢體育課或體育活動時,則以運動服為主。週三或特別狀況採彈性穿著,可依導師統一規範而穿著合乎禮儀之便服或班服。此外並無其他硬性之規定,一切以保健、舒適追求身體健康為主要原則。
2.季節交替時,學生視個別身體狀況和需求,自行審酌加減衣服以保健為主要考量,學校不統一規定換季時間。
3.遇天氣變化太冷時,可自行採內加、外加方式處理,一切以個人健康為考量。
4.學校備有若干回收制服、運動服,學生經家長同意可自行向學務處申請領用。
5.穿著學校服裝時應搭配皮鞋及運動鞋,並注意整齊清潔。
其他注意事項,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