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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平區石門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1名
二、代理職缺:調用缺1名
三、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1 名
四、聘期: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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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114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儲訓小組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復效方案:
(一)申請對象:103年度起取得主任合格證書,而未實際擔任主任致任用資格失效者。
(二)申請條件:於失效後迄今,受聘學校代理主任累積達2學年以上,得由個人出具復效申請表向本局申請主任任用資格復效。
(三)申請時間:每年6月開始受理適用之學校代理主任申請復效事宜,7月進行審查作業。
(四)通過申請審查者,由本局函文申請人其主任資格復效,俾利後續受聘資格認定事宜。
三、為使各校符合資格者可即時提出,以利後續受聘,今(114)年自函發日起受理至7月25日(星期五)止...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安平區石門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代理職缺:合理編制2名 (一般長代缺)。
三、錄取名額:正取 2 名,備取 2 名
四、聘期: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 觀看完整文章
一、為激勵基層同仁士氣,114年未休假加班費請領日數上限再調增2日為16日,所需費用由各機關114年度人事費項下調整支應;115年再增加4日為20日部分,主計處將配合修改115年人事費編列基準,並請各機關預為編列預算因應。
二、本府所屬學校教師兼行政人員,依其學年度起實施。至本府警察局、消防局所屬警消人員,因業務性質特殊,應休畢10日之外,未休假加班費及休假補助費應核實發給。
三、又本府114年5月27日府人考字第1140713251號函(諒達),重申各機關對加班派遣應審慎,視業務輕重緩急由主管覈實指派,並於員工提出加班申請時覈實認定是否確有必要,以免浮濫,加強落實加班費管控機制。